卫生院和村医要和谐相处,只能这么干!
长期以来,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总是互相看不惯,你看我不顺眼,我看你就来气,就跟婆婆与媳妇一样,和睦的也有,但有“矛盾”的似乎更多。 那么,卫生院和乡村医生关系不和谐的根源在哪里?能不能解决?笔者今天就来说道说道。 卫生院和乡村医生关系不和谐的根源在哪里? 根源 从表面看,卫生院和村医不和谐的根源有三: 一是村医认为自己应有的补助不到位。常常被卫生院延迟了、克扣了甚至贪污了。 二是村医认为,卫生院对自己的考核有问题,存在想怎么弄就怎么弄,随意性太大,很多考核不公正不公平不公开不透明,乡村一体化后,原本属于自己的医疗收入被扣减,这些到底该不该扣,怎么扣,扣多少并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制。 三是管理混乱没有章法,严重的形式主义折腾得村医苦不堪言,村医就是表哥表嫂和议员(会议太多)。 而本质上看,这些其实并不是小事,国家领导人曾经说过“群众利益无小事”,而且作为基层底层小民的村医是一介普通百姓,就只关注柴米油盐,而柴米油盐涉及民生福祉,就是他们的大事。 卫生院与村医不和谐,问题的根源并不在卫生院,而在于乡镇卫生院的上级,是上级有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最终让两个“可怜人”掐架。 核心问题在于管理的缺位和能力的不足。 试问:国家提出,要对乡村医生干40%的活儿拿40%的钱给到位了吗?国家说要对乡村医生补助80%预拨,实际预拨了吗?国家要求要对乡村医生工作进行考核,然后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补助,有关部门制定考核办法了吗?考核办法有可操作性吗?考核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吗? 能不能解决?能。具体要做好三件事 一要切实把村医的“小事”放在心上,能解决的快速解决。 比如,不要让村医不停报表、填表,不折腾村医。国家已经出台了给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现在最重要的是各级各部门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要切实关心村医的现实问题,解决待遇。 一是制定一个好的考核方案,具体、明确、清晰。 例: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及时、正确、足额划拨,稳定村医队伍,发挥资金效益,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二)村医政策性补助资金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新农合门诊诊次总额预付资金等。 (三)对各类补助资金的兑付必须按照各项政策规定,实行严格考核。在阶段或年度考核结果未出来之前,实行“预付制”。各镇卫生院在收到卫生局拨付文件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项按局拨付文件要求预付给村卫生室。 (四)资金兑付实行银行转账,一律不许现金支付。 (五)镇卫生院对村医补助资金要按照政策规定造册。发放册要有明细科目,一式多份,各位村医、卫生院分别保存备查。预付款标明“预付”,年度兑付要有考核处罚“痕迹”。做到规范、正确、透明、公正。明细册要有卫生院院长、项目主管、出纳三人签字,同时要有村医领款签字确认。 (六)年终镇卫生院兑付给村医的总额必须与卫生局下拨的补助资金总额一分不差。 (七)镇卫生院要把卫生局拨付补助资金文件、预付(或考核兑付)明细表册、银行转账单以及相关考核资料按项目归类整理,归档备查。 比如对于基本医疗服务补助资金发放,我们也制定了具体可行的考核办法。按照政策要求,村卫生室必须做到: 二是加强稽查考核,确保补助及时足额正确兑付到村医手上。 所谓“及时”,即各镇卫生院在收到卫生局拨付文件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项按局拨付文件要求预付给村卫生室。 所谓“足额”,就是年终镇卫生院兑付给村医的总额必须与卫生局下拨的补助资金总额一分不差。 所谓“正确”,就是按照局里确定的补助考核办法,严格实施考核,正确兑现村医补助资金。 三要解决发展问题,特别是积极给上面建议,抓住一切机会想办法解决村医养老问题和发展前途问题。 以真心换真心,以真情换真情,如此这样,乡镇卫生院和村医就不可能不和谐,光说大话,不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根本不行。
直面问题,找到根源,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